现场拍卖 — 如何委托
委托定义
委托品范围
委托品交付方式
委托周期
委托方收费标准
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
在您进行拍品委托前,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以下说明。
一、委托定义
委托方指委托拍卖人(即上海华宇拍卖有限公司)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
二、委托品范围
邮品类:
接受委托 |
暂不接受委托 |
1) 清代套票、民国套票、解放区套票、港澳套票、外邮套票、邮政用品及邮史等、各类散票
2) 纪特套票、文革套票、普改航欠军套票、新中国小本票
3) 编号票套票、JT票套票、新中国型张及小版张、新中国编年票、全集年票 |
1) 民国西藏地方邮票
2) 民国蟠龙票地方加盖
3) 满洲票地方加盖
4) 民国银元加盖地名票
5) 1987年以后(年册除外、多数量除外)
6) 1949年以后发行的台湾票 |
钱币类:
清代民国纸币、股票债券、第一二三版人民币、外国纸币
文献类:
书文报刊、图画影印、文房四宝、纸杂 等
三、委托品交付方式
1)上门委托:欢迎您亲自上门委托拍品,我们期待为您提供优质服务。同时,为防止物流过程中对拍品造成损伤,我们推荐您上门进行委托。
2)邮寄:您可以通过物流途径将拍品送至我司,我们会在收到后立即与您联系。
3)业务征集:您可以与我们的征集员签订委托清单,由征集员代为交付拍品。(征集员名单将于网站公示)
四、委托周期
为了有足够时间进行资料搜集、拍照和制作图录,每次拍卖都设有一个委托期限,通常是拍卖开始前的两个月截止。
五、委托方收费标准
详见《收费标准》
六、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
在现场拍卖结束后的三十五个工作日,已收到购买款项的拍品将自动进行结算,将款项存入您的华宇个人帐户。如果三十五个工作日后收到买方全部购买款项,结算期将顺延至收到买方全部购买价款后的第七天。
您的可用账户余额可参与其他竞拍,如果您需要账户提现,可通过网站功能向我们提出预约申请,详见资金管理。
其余未特别说明处以本公司《委托拍卖合同(现场拍卖)》为准。